泾县泾川镇吹响2020年脱贫攻坚总攻号角
来源: 2020-03-26 10:10:51 责编: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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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连日来,泾川镇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抓好群众增收,统筹协调,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夯实完善脱贫攻坚“四大体系”,吹响2020年脱贫攻坚总攻号角,为确保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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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体系

一是成立了18个有扶贫任务的村(社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临时党组织”,联系村(社区)的镇班子成员任临时党组织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任临时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其他党员任委员。

二是调整充实各村(社区)扶贫工作队力量。从镇机关干部中抽调优秀骨干组成村(社区)扶贫工作队,明确副队长、队员,全力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三是成立两个督查指导组。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的监督检查组,建立问题交办、督办、整改等制度。成立由素质高、作风实、精力精的扶贫专干组成的业务指导组,对各村(社区)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建立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互学互比制度。

四是成立脱贫攻坚党员先锋突击队。抽调镇机关的党员干部组成先锋突击队,参与镇脱贫攻坚相关的重点工作,在救灾、救助等突发事件中帮助贫困户解决医疗救助、住房、饮水等应急工作。

五是充实加强镇扶贫工作站的人员力量。科学安排好扶贫工作站的人员分工,每周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关键指标数据分析,确保工作运行高效。

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的制度体系

一是设立泾川镇“脱贫攻坚财政专项资金”。在镇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脱贫攻坚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户“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及边缘户、困难户生活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

二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贫困户劳动能力和身体状况,开发100个保洁员岗位,每月工资300元,主要从事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整合护林员、护河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就近就地务工就业。

三是建立泾川镇财政类资金建设项目吸纳贫困户务工制度。在财政资金安排的水利、交通、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明确每10万元的建设资金至少使用一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务工,每个贫困人口的务工收入不得少于1500元。在财政支持的村(社区)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务工就业。

四是健全脱贫攻坚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每周一工作提示、每周五工作调度的工作机制。每周一镇党委、政府召开工作部署会,由镇扶贫工作站对村(社区)和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组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示,每周五召开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对工作推进滞后的村(社区)和部门开展不定期的点对点工作调度约谈。对全镇各类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开展周调度和不定期调度。每月召开一次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大会,总结月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向临时党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3月19日—20日,泾川镇有扶贫任务村(社区)分组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

细化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回头看”。对全镇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开展走访摸排回头看,逐村逐户滚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

二是聚焦“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指标。排查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安全等关键指标问题,确保在6月底前所有问题清零。

三着力防范“两个风险”。对因病、因灾、因残等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户,及时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对边缘户、老弱病残孤等重点户,有“致贫”风险的及时化解致贫风险,落实帮扶政策。

四是统筹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帮扶。开展脱贫攻坚“企业在行动”活动,组织辖区内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到企业务工。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中开设贫困户农产品的供销平台,组织镇、村干部帮助支持贫困户销售农产品。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在镇微信公众号中开设脱贫攻坚宣传专栏,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各类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一批脱贫攻坚的典型。建立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信息周报制度,重点宣传工作动态、典型事例等方面的内容。

严明有效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

明确临时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求各村(社区)临时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对所负责的村(社区)承担直接责任,确保脱贫攻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明确村(社区)的工作责任。要求村(社区)党组织要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集中全部精力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落实镇包村领导、帮扶干部、扶贫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包户责任;督促帮扶责任人加强与帮扶对象经常性联系走访,落实入户和离开签到等管理制度。扶贫工作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对全体农户实行全覆盖走访帮扶,并对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负责。

明确帮扶责任人、包保人的工作责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包保人、帮扶责任人“双包保”制度。脱贫监测户由村(社区)扶贫专干任包保人;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由镇村(社区)干部(含扶贫工作队)任包保人。对边缘户实行镇村(社区)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包保制度,帮扶包保人每月至少走访包保一次,对防范致贫、帮扶效果及群众满意度等工作负责。对一般农户实行镇村(社区)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包保制度,包保人对防范致贫及群众满意度等工作负责。

明确奖惩机制。镇党委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奖励激励机制,对在全年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工作失误,产生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汪和平  陈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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