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合肥市、瑶海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长淮街道总工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工作。
近日来,长淮街道总工会工作人员深入走访辖区企业,现场与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现在经营情况,传达市总工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的通知》。郭主席向各企业提议,本次协商拟针对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职工劳动报酬兑现等方面进行协商。走访时街道总工会向企业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书,各企业负责人都当场给予回复同意如期协商。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把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
集体合同是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的一项集体性约定,旨在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能的体现。集体合同包含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福利、职工教育和培训等内容。会前,公司工会与人力资源部本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及兼顾双方合法权利的原则对上一轮《集体合同》和两个协议进行了平等协商,召开工会委员会予以充分讨论,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订。
下一步,街道总工会将对企业工会在集体协商工作中拟定的合同书进行监督,保证协商效果,同时将企业提出的生产经营存在困难和政策咨询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把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集体协商工作做实做好,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做出积极贡献。(周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