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强执清退厂房设备
来源:杨传武 记者 刘超 2021-01-15 16:12:59 责编: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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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全局干警分成六个工作组,由分管院长及执行局局长带队,赴辖区某炉料公司厂区按预案进行强制清退,清退工作涉及办公楼一幢、厂房数十间、机器设备数百套、生产原料及成品数千吨。

2016年,某金属材料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炉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所有的部分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给某炉料公司经营、生产。因租期届满,双方协商续约无果,申请人遂诉至霍邱法院要求返还厂房及机器设备,霍邱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某炉料公司返还厂房及机器设备。某炉料公司不服,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二审予以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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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勘察现场并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协调。在强制腾退前,执行局组织召开三次专案会议详细研究并制定了执行预案,充分调动全局干警力量,设置了外围警戒组、财产清点组以及后勤保障组。

最终,在霍邱县开发区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截至当天下午4点,清点工作全部结束,申请人某金属材料公司的员工进场并签收相应法律文书。因现场物资较多,在逐步称重登记造册后完成腾退,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