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表彰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获悉,砀山县供电公司荣获“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这是砀山县供电公司2018年至今连续三年两次获得“宿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后,再次连续三年两次荣获省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砀山县供电公司践行省市公司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牢固树立“砀电人”共同体意识,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着力从教育、制度、惩处等维度夯实安全这个“底板”。统筹资源,制定《国网砀山县供电公司安全人才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从各专业及基层中心供电所择优推荐、评价选拔30名安全骨干,组建公司层面“安全人才库”,组成宣讲小队进行“送教上门”,累计培训各级各类管理和生产人员866人次。突出“重奖重罚”+“基层一线”+“两票奖励”等导向,修订公司安全奖惩细则,着力安全奖惩机制建设,全年兑现奖励66万余元,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140万元,累计安全违章处罚6.94万元。着力聚焦现场安全管控,建立领导班子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提级督查机制,实现所有现场人员和视频稽查全覆盖,领导体系督察率7.55%、监督体系72.15%、保证体系100%。高标准建成安全管控中心、安全警示教育室,视频稽查全覆盖,全年视频稽查现场1998个,视频稽查违章279处,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的契合相融。以“充分参与,节点前移”为帮扶原则,制定《集体企业安全管理帮扶工作方案》,管住计划、人员、队伍、现场,提升集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平安砀电”。(通讯员 陈亚 张闯)(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 何雪峰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