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一二三四”评估法民主生活提质效
来源: 李艳龙 薛燕 2021-02-04 14:48:24 责编: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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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砀山县启动党员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工作,经过三年的探索和完善,逐步形成“一运用二审三评四提升”评估模式,对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精准指导、全面评估,让民主生活会更具实效。

“一运用”指该县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评价结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反馈及掌握,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现实表现和研判班子、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二审”指民主生活会举行之前,县级审核领导班子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言提纲,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其他班子成员发言提纲。

“三评”指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成立16个审核组,进行会前会中会后三阶段评估。会前评估,严把发言提纲审查关、相互批评意见关,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会中评估,县四大班子成员带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并在会上现场提出意见建议,填写《砀山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表》,进行领导评价。会后评估。各单位党委(党组)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相互批评意见及领导点评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三项清单”,全力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对质量不高的,进行整改。

“四提升”指对有的单位因思想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致使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走过场,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促使各级民主生活会实现对照检查材料有提升,相关批评意见“辣味”有提升,整改成效有提升,班子建设水平有提升的目标。

该县实施党员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工作,采用“一运用二审三评四提升”评估法,其中“二审三评”实现全过程评估,“一运用四提升”实现全方位增效。自2018年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93个党委(党组)共召开279次年度民主生活会、18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审核反馈问题9130余条,制定365份“三项清单”,发现21名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存在问题被问责,约谈主要负责人39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民主生活的质量。(通讯员 李艳龙 薛燕)(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 何雪峰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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