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梨园法庭”重调节,“和风细雨”化纠纷
来源: 李艳龙 王小霞 关秋松 2021-04-07 17:47:35 责编: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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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砀山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梨花海”,现场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法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终于使双方在洁白的“梨花海”中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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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与肖某是良梨镇某村乡邻,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双方骑车相撞,造成汪某受伤且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激化。经交警认定,肖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虽经交警队和村镇多次协调,但不愿意赔偿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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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诉至法院,正巧遇到梨花授粉时节。洪万梅法官为了既不耽误当事人的农活,又能尽快化解双方矛盾,便多次来到当事人家中和果园里,展开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以被告肖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汪某5000元相关费用达成调解协议,让两家化干戈为玉帛,在“梨花淡白柳深青”的美景中绽放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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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未雨,梨花先雪。法官胸前的法徽,在雪白的梨花海中显得熠熠生辉。砀山法院基层法庭以梨花为媒,梨园为介,积极开展“梨园法庭”巡回审判,寓普法教育于案件审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到执法办案的点点滴滴。(通讯员 李艳龙 王小霞 关秋松)(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 何雪峰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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