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法律援助“四举措”困难群体“有保障”
来源: 李艳龙 李璇 2021-06-23 09:47:46 责编: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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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砀山县聚焦政策宣传、队伍建设、部门协调和监督机制等“四项措施”,精准发力,有效推动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9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6%,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用品4000余份。

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砀山县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10余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利用广播电台、宣传栏等媒体,多渠道、广覆盖增强宣传实效,法律援助相关政策知晓率得到显著提升。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为民办事效率。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应援优援”,确保每一起案件公平公正,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获得感。

加强部门协调,提升当月结案率。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重心、15个镇(园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155个村(社区)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建立基层工作网络,及时解答城乡困难群体相关法律咨询。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机制,加强与综治维稳、信访、民政、妇联等单位沟通协调。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取得联系,并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工作,尽量做到当月案件当月结。

加强监督工作,提升群众满意率。建立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对受理的案件及时回访,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及时填写质量监督表,收集受援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对律师办案进度和办案结果进行同步考核,以多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提升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群众满意率。(李艳龙 李璇)(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 何雪峰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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