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筚路蓝缕奠基立业、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不断加强,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成就辉煌,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做好基层财政(国资)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奋力“开新局”中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在财政(国资)系统落地落实。
一、牢记初心使命,无论走得多远也不能忘记来时的路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告诫我们:牢记初心使命,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为之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必须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习近平总书记说:“上海党的一大会址、嘉兴南湖红船是我们党梦想起航的地方。我们党从这里诞生,从这里出征,从这里走向全国执政。这里是我们党的根脉”。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历史,记录着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的艰苦奋斗和光辉历程,展示了共产党人用生命和鲜血铸就的信念与忠诚、永远坚守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新中国财政发展史作为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证明:新中国的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方针原则,国家财政实力日益壮大,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完善,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增强,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财政改革发展加快推进,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不断加强,各项财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国家财政实力日益壮大。新中国财政发展史,见证了我国财政面貌发生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运筹帷幄,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70多年来,全国财政收入从1950年的6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82895亿元,年均增长12.3%,增长了近3000倍。财政“蛋糕”的不断做大,为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完善。新中国财政发展史,见证了我国财政由生产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历史性跨越;由改革开放前的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中央与地方划分收支、分级管理,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加大财力均衡调节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
(三)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增强。新中国财政发展史,见证了我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并完善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不同经济运行形态需要的财政政策调控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推动经济行稳致远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继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加强政策协调,坚持有保有压,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力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中国财政发展史,见证了我国财政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1950年,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1980年实行“分灶吃饭”,1985年实行“分级包干”,1988年实行财政包干体制改革,1994年实施了分税制改革,并在此后持续深入推进财政体制、税收制度和政府预算制度等改革,完善有关体制机制。
(五)基础和支柱性作用凸显。新中国财政发展史,见证了我国财政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这是科学构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凸显。
二、践行初心使命,同舟共济推动财政国资高质量发展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告诫我们:践行初心使命,必须涵养“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公仆情怀,把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标尺;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初心和使命为激励、以自我革命为前提,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不断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奇迹,谱写了感天动地的诗篇。具体到我们当前的工作,就是要紧扣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同舟共济推动宿州财政(国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强化年度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除已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
(二)牢固树立厉行节约思想,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在当前财政收支处于紧平衡形势下,必须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政策。前不久,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对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支出关口,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和刚性支出。要加强对县区落实“三保”任务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县区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决不能在“三保”上出现问题。
(三)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体现。要统筹各类资源,着力增强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财力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加大民生领域支出,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资金资产统筹,深挖潜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加强国有资产分类管理,促进共享共用和全面统筹,减少闲置浪费,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强持续性。
(四)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务必严肃对待、抓好落实。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做到有人管绩效、依规管绩效,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加大重点政策和项目的绩效评估力度,健全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等挂钩机制,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确保经济稳健运行。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做到一般债务限额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要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要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市县各级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
(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思想,健全民生保障机制。继续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特别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集中发力补齐民生短板。根据省政府民生工程实施的通知要求,2021年继续高质量实施好33项民生工程,实施推进中要继续坚持考核、通报、调度、约谈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省重点监测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度。要不断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提升资金绩效,将民生资金用好用活。2021年全市33项民生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37.98亿元,截至5月底,已到位资金104.96亿元,已拨付68.5亿元,实际支出51.23亿元。
(七)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一要围绕“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引入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流向和投向,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发挥国有资本在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二要围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做好增量,加快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接收工作,做大企业规模,同时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大技术攻关,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三要围绕“结构调整重组”盘活存量,按照“清理推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总要求,一企一策,运用差异化的改革方式,盘活“沉睡”的国有资产,重新配置现有资源,进一步明确市城投、工投、交旅投等平台公司的发展方向。
三、坚守初心使命,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告诫我们:坚守初心使命,必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责任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担当作为是共产党人伟大的政治品格。从毛泽东同志号召“实事求是、力戒空谈”,到邓小平同志强调“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无不体现了对“实干”的重视。任何伟大事业都始于梦想、成于实干,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出多大事业,有多大作为才会取得多大成就。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强烈担当,要用务实的作风创造出工作实绩,练就立得住、过得硬的本领,在实践实干中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工作、干事业,真正让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国资)系统落地生根。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强化财政国资政治机关定位。一是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彰显财政(国资)系统的政治属性,充分认识财政(国资)系统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财政(国资)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政理财、财随政走。要切实履行财政(国资)部门的职能职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扎实行动和务实作风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财政(国资)系统落实见效。三是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局(委)中心工作的首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委)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四是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局(委)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市属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强化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局(委)各科室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更好运用学习成果推动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党员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坚持开好组织生活会与深入开展党性分析相结合,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党员和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围绕财政(国资)承担的“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进财政(国资)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三是抓好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四个问题”,以“四看四促”为主要内容,从具体问题、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时限四个方面形成警示教育整改“四清单”,认真查摆问题,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持续推进警示教育落到实处。集中学习《安徽省财政系统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及悔过书》,加强对关键岗位以及新提拔、新录用干部的政治教育,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筑牢财政(国资)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把《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围绕“两个一百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管理,规范财政(国资)系统党员干部网络言行,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三)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一岗双责”落实,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情况通报、局领导参加党支部活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等制度。二是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成果,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评估,强化分类指导,巩固建设成效,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支部书记能力建设。三是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坚持以创促建、以创促改,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持续推动党建与财政(国资)业务融合发展,与破解难题、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精心组织实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常抓常新、常抓常紧、常抓常严,保持对精文简会的刚性约束,持续改进监督考核检查方式方法,突出解决问题实效,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四不两直”形式抓好日常督查检查工作,改进调查研究,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市财政(国资)系统塑造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三是扎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不断增进财政(国资)干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国资)政治生态。
(五)着力抓好标本兼治,从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党组(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党员干部要经常与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对标对表,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终慎微。二是切实强化监督执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财政(国资)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加强直达资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督管理,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强化财政内控管理,深入推进财政“三重一大”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党员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在编人员廉政档案“全覆盖”。
(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财政(国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开展“机关工作接地气、年轻干部走基层”工作,引导财政(国资)干部努力成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识别和任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真正使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干事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关键少数”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阶段性检视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两个维护”引领工作方向,围绕提升“七种能力”,强化斗争意识,增强斗争本领,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国资)干部队伍。
党的历史使命呼唤我们这一代人要坚守初心使命,履职担当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理想信念之魂,把初心化作自己的追求,把使命化为自己的担当,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迎接新挑战,实现新作为,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财政(国资)工作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 武戈)(安徽日报宿州记者站 何雪峰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