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发挥了“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但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一体化机制还未完全形成,有关问题亟待破解。
省政协常委,致公党省委副主委,滁州市政府副市长陆峰
为此建议:
1.推进智能监管平台建设。以污染防治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加快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监管体系,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收集、监测、整合区域环境质量的各项数据,为环境监管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2.探索非现场监管新方式。推进人防+技防协同管控,利用无人机、无人船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通过监控探头、物联网采集数据,运用大数据、图像识别等智能技术分析数据,实现各类风险的自动抓取、智能研判和快速预警。建设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实行问题线索、管理提示、处置结果等双告知、双反馈,实现线上预警、线下追踪处理的联动执法机制。
3.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边界清晰的执法职责体系,实现行业主管责任与综合执法监管职责依法区分、有效衔接。对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并移送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范围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形成合力。
4.提升数据深度应用水平。发挥大数据促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作用,推动部门之间数据开放共享,提高分析研判处置能力。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环境科学决策,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图:毛学农 何怀光
编辑:毛学农 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