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合肥市司法预重整工作站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揭牌。这个由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合肥市工商联合会、合肥市司法局共同建立的工作站,是破产审判实践的创新举措,目的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充分发挥重整程序在挽救危困企业方面的作用,有效衔接庭外重整和庭内重整制度,为仍有经营价值和再生希望的困境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诉前法律服务。
根据工作方案,合肥市工商联合会作为民营企业家的“娘家人”,建立连接民营企业与司法局、法院的桥梁纽带,从源头上收集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宣传破产制度价值,特别是重整制度和预重整机制在拯救危困企业、节约司法成本、降低投资风险、创新投资方式等方面的作用。合肥市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行业自治组织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和司法预重整机制中积极有序开展工作,并鼓励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和司法预重整机制中发挥更大作用。合铁法院作为司法服务提供者,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回应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司法预重整机制的指导规则,规范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和投资人的司法预重整工作,保障司法预重整机制的规范化运行。
司法预重整工作站作为司法预重整机制的工作平台,将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设立对外接待窗口,指派专业律师和审判人员值班,直接服务于市场主体。其主要职能是收集企业化解债权债务纠纷的司法需求,建立健全提供司法服务渠道;宣传破产制度在市场主体清退、重生、投资方面的市场价值;引导出现破产原因的市场主体通过司法预重整机制,及时有效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重整程序重生。
为了准确发挥预重整机制作用,工作方案还规定无存续价值或重整可能的“僵尸企业”,或利用司法预重整机制恶意拖欠债务,或转移、隐匿资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及债务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无法作出有效决议等情形不宜启动司法预重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