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层面,全面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治理
来源:孟广实 2021-07-28 10:31:10 责编:周晓东 刘鹤

乡村振兴战略,在国家层面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环境问题,制定了多部环保法律法规,促使人们对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提高自身健康防护意识产生强力推动,培育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重构高效的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此,省级层面要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时机,全面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经过调研,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乡村规划引领不够。我省村庄数量众多,情况各异,因地制宜做好村庄规划极为重要。目前,我省村庄规划中对发挥村民自主性,提高村庄规划的可持续性实施方案尚需完善。


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村庄基本能够做到通水、通电、通路、通网、有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文化广场、体育锻炼设施、电子商务配送点,但占比较低。乡村基础设施供给不均衡现象明显。乡村生活环境建设质量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农村生活垃圾虽然都能够进入垃圾桶,但部分村民自觉性较差,分类不够,垃圾分类工作有待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较困难,存在露天堆放现象。中心村虽修建了垃圾中转站,但处理垃圾仍存在过多依赖政府集中整治的方式,转运时出现随意堆积在沟渠地带,给临近河渠带来污染的现象。


信息技术有待提升。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普及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作用日渐增强。乡村相对城市,公共资源更少,互联网技术融入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将有助于实现便捷、高效、舒适的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目标。


进一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布局调整。以新型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建设为目标,以优化村庄和农村人口布局为导向,因地制宜,编制和完善乡村建设规划,明确乡村布局以及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通过村庄土地整理、经济补偿、扶贫搬迁等途径,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村居住点缩减,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


二是科学统筹投资,全面改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根据不同村庄人居环境现状,分类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以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健全公共服务。


三是开展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宜居指数。以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为重点,以乡镇或中心村为单位建立垃圾转运中心和污水处理厂,对农村生活污水、禽畜粪便和生产、生活垃圾逐步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以村集体和群众筹资筹劳为主、政府补助的运转机制,积极推广农民使用电、煤气、沼气等新型能源利用技术,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构建垃圾处理系统和完整的排污系统,增强垃圾处理能力。充分挖掘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本土特色文化,形成文化特色和生态农业为支撑的“农家乐”,休闲采摘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文化旅游业发展格局。合理规划布局造林绿化,加强县城郊区生态过渡带、重点乡村人口聚居地、公路沿线绿化建设,拓展绿地空间,提高绿化水平。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重视农民环保意识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突出抓好“空心村”改造、房屋质量标准、垃圾清运整治、现代生态农业、植树造林绿化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促使广大农民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大工程中,凝聚全民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


作者:省政协委员 孟广实

编辑:周晓东 刘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