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反映:近期,由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承办的第七期委员读书活动中,委员们围绕“推进我省数字农业发展”主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委员们认为,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全省数字农业实现了较快发展。据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2019年度我省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达4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五位。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100%行政村实现4G网络覆盖和开通光缆宽带网络。5G网络已覆盖全省1661个乡级行政区中的523个,占31.5%。但由于我省数字农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对照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建设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
一是数字农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不健全。数字农业涉及生产、经营和管理多个环节,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类主体息息相关。目前,我省数字农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资金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协同推进机制不健全,数据资源共享不充分,存在数据分散多头现象,农业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足,农业公共服务信息化进程还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业数字化平台建设、系统开发、技术应用、设施改造需要大量投入,财政支持力度有限,与发达省份差距较大。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投资实力,数字化服务企业和营运机构投资积极性不高,尚处于观望状态。
三是高素质的数字农业技能人才缺乏。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技术掌握程度不高,农业数字化系统构建、数字技术研发、应用和服务能力不足,数字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存在困难。
建议:
一、加强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三网融合”;推动5G技术应用,加快实现重点农业园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5G信号全覆盖;整合已有的农业数据资源,推进我省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研究出台数据共享开放政策和管理规范,统一数据规范标准,推进数字农业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
二、完善数字农业政策扶持体系。积极扶持数字农业相关的软件开发、信息咨询、网络运营等新兴技术产业,并给予重点政策扶持,在财税、信贷政策上给予优惠。对有推广基础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在土地流转、技术研发、设备采购上予以大力支持,完善数字农业发展环境。
三、注重数字农业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升其生产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对返乡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知识培训,积极培育一批既懂数字化又懂现代化的数字农业人才队伍。以“引智”为重点,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切实解决“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问题。
四、加大数字农业技术研发应用。聚焦数字农业前沿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作用,积极开展联合攻关。推进物联网、环境感知、动植物生理特征监测识别、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终端应用等设施设备开发,加快智能化农机装备研究,强化数字技术支撑。由企业牵头,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数字化改造,实现生产管理过程的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
五、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有效整合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经信、商务、科技、数据、电信等部门的力量,构建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发展性评价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数字农业发展的导向引领作用,合理发挥奖惩性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来源: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