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实施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
来源:安徽政协 2021-08-28 13:44:41 责编:曹昱 郑亮

省政协委员、民进马鞍山市委副主委、花山区副区长朱观明反映,今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24条为“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探索创新人才引育机制,要更大力度吸引各类专业精英服务乡村振兴。

建议安徽省出台并实施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

一、遴选聘请省、市两级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创建市级、县级乡村振兴专家工作室建立人才库。以此来联结服务村、企等乡村主体,引进实施乡村振兴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吸引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双创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明确乡村振兴服务领域、首席专家聘请条件、专家工作室共建基地等要求。重点围绕农(林、渔)业产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乡村环境整治、乡村数字化、乡村商贸流通、涉农区域电子商务发展、乡村文化建设等领域,选择确定一批当前发展势头好、发展空间大、适合我省的乡村振兴产业(行业领域)。积极争取有关高校院所和行业单位支持,在相关产业(行业领域)设立首席专家职位,聘请有突出成就、知名度较大的专家教授和学者担任。同时,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各类主体为重点,择优选择一批功能完善、环境良好、示范效应强的基地创建乡村振兴专家工作室。

三、注重发挥首席专家所在高校院所以及所带领的人才项目作用,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模式。通过首席专家制度平台,注入技术、资金、人才,建设“首席专家+专业团队+乡村主体”的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体系,推动形成“一个师傅、一个徒弟联系一个基地、实施一个项目”的乡村科技服务模式。

四、加大政策扶持和考核评估力度。各地对选聘的乡村振兴首席专家给予每人适当的专家津贴,对涉及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课题,科技和财政部门要给予重点支持和帮助,给予优先立项,相关经费要重点予以保证。实行专家聘期内绩效考核评估,规范运行程序,对表现突出的首席专家及工作室给予表扬肯定,调动积极性,努力推进专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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