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黄村镇举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承诺书签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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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晖
2021-09-07 17: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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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泾县黄村镇全体机关干部积极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8月30日,该镇全体机关干部在文化中心二楼会议室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签订“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承诺书:
——认真学法。积极主动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严格守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信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自觉做到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违法上路,不做非法改装,不非法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确保骑乘安全。
——安全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严格遵守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规定,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骑行中,不违章乱穿乱行,不双手离把,不与他人扶身并行、追逐打闹;转弯前或变道时自觉减速慢行。自觉做到一部电动自行车一次最多只带一人,骑乘人员均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徐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