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作为林长制改革重要抓手
来源:省政协人资环委 2021-10-02 08:43:27 责编:何小龙 刘鹤

林长制


民革安徽省委建议:

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作为林长制改革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省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整体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为全省绿色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但由于历史上多年盗采,我省很多矿山及森林资源被严重破坏,留下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山,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亟需进行生态修复。

建议将废弃矿山整治、生态修复工作作为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精准施策、加强系统集成,聚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强化整治力度、加快修复进度。将长江、淮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巢湖以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作为重点治理区域,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全部植树造林,两岸废弃的码头、厂矿和沿线的滑坡山体、裸露地块全部完成复绿,实现宜林还林、应绿尽绿,打造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先导区。

1.聚焦“治绿”,强化责任主体、强力整治乱象。探索建立“林长+林业局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简称“五长五联”)协作机制,改一家独唱为众人合唱,一旦发生涉林资源案件,由公安、林业部门协同出警,林业部门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判定林地性质、林木种类、数量勘定及案件性质,并对涉案当事人出具相关执法依据和法律文书,以确保林业执法案件高效推进,快办快结,实现涉林执法闭环管控。

2.聚焦“护绿”,强化科学管理、强力实施巡查。要以强有力的巡查为抓手,咬定青山不放松,将林长制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赢得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对盗采矿山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依法查处严重盗采矿产资源的涉矿犯罪分子,遏制非法盗采行为的发生。

3.聚焦“复绿”,强化保障规范、强力开展修补。对废弃矿山及时进行生态环境复绿工程。一是积极筹集资金。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废弃矿山复绿工程。二是优化树种配置。增加观赏性强树种占比,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常绿与落叶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观叶赏花与观果赏树相结合、生态公益林与高效经济林相结合。三是全员参与复绿。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部队官兵、学校师生、共青团员及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到废弃矿山进行义务植树,广泛营造平安林、工会林、八一林、青年林及巾帼林等。

4.聚焦“管绿”,强化先行先试、强力优化提升。为解决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按照中共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以及“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将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优先无偿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剩余土石料由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5.聚焦“用绿”,强化复绿成果、强力提升林区景观。增加彩色树种,以构建林相优良、景观优美、功能健全的森林康养林为主体,积极探索省级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模式和废弃矿山市场化生态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掘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筑巢引凤,创新林业经营机制和投融资方式,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矿山建设,统筹谋划中草药种植、花草果木、森林康养、文旅拓展、运动健身、动植物生态园、科普研发等功能布局,扩展延伸“林长+”“林业+”,全面提升矿山生态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打造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先导区,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