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杨疃镇多措并举 落实环境监督长制度
来源: 王庆明 2021-10-25 10:19:57 责编: 何雪峰 陈亮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督,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杨疃镇多举措推行环境监督长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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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镇环保站对全镇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建设及落实负总责;各村总支书记对本辖区环境监督长制度建设及落实负主体责任,定期梳理汇报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境监督长会议、督查和考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并整改到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专人专班、领导包保,科学分类施策整治,直至验收销号,坚决防止“一刀切”。鼓励工作创新,特殊情况可根据行业、领域设立专项环境监督长,落实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出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监督工作。建立环境监督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全镇环境监督网络人员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辖区环境监督长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制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办法,社会公众可通过“0557-6038123”、“12369”等热线反映环境监督长履责情况。

严格考核奖惩。将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立及落实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包保内容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对及时发现问题,挽回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严重生态环境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通讯员 王庆明)(安徽日报记者何雪峰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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