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来源:江淮时报 2021-10-27 19:02:12 责编:毛学农 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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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相对薄弱,问题突出,工作需要提质提效。

一、存在问题

(一)农村食品链条监管形势复杂

一是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加工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企业规模呈现“小”“散”格局。初级农产品乱(滥)用农药、化肥、添加剂,无法保证食品源头安全。二是食品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基础条件薄弱,进货渠道散乱,台账不规范或缺失,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流动摊贩多,食品品质无法保障,出现安全问题难以追溯。三是餐饮服务领域,农村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差,学校(幼儿园)食堂以及农家宴等集中聚餐场所卫生状况不达标。四是信息追溯难建立。目前食品安全链条管理体制是,种植养殖环节归属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而从生产到消费环节归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两个部门间监管工作衔接不畅,数据无法交互,加之农村产品自产自销,食品追溯信息互联互通难以实现。

(二)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人少年龄大。城市农村均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食品监管队伍人数少、平均年龄大、文化层次低,新进年轻人被借用,占编却不在岗的情况也非个例。有些农村基层市场监管所只有一两个人,却要负责整个乡镇若干个村庄的市场监管工作。二是承担任务繁杂,业务能力不足。除了食品监管之外,基层监管所还要承担药品、广告、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多项监管任务,也要为乡镇政府分担扶贫、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秸秆禁烧等工作。按照现行双重管理考核机制,上级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文件、数据、报表、总结名目繁多,基层监管人员无法集中精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现市场监管部门由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多部门组成,有些监管人员并非食品专业出身,对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缺乏食品执法办案经验,对于食品监管工作有心无力。

(三)陈旧观念降低监管成效

一是部分监管人员思想认识偏差。农村地广人稀,受传统的“宗族观”“人情观”影响,地方保护主义不能完全杜绝。有些食品企业是当地政府纳税大户,即使出现食品隐患,监管人员也有可能瞒报漏报。二是农民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较差。购物只图价格便宜,对食品安全问题不计较,因此“五毛食品”“山寨食品”在农村也有一定市场。农村集体性聚餐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与固定经营时间,消费群体众多、集中,更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与隐患。

二、对策建议

(一)理顺机制,建设农村食品监管队伍

一是整合监管力量,建立终身追责制度。以部分农村地区进行体制改革试点,整合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充分调研,按照管辖地区面积、人口数量、食品企业数量等因素科学配备基层市场监管人员。从上至下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既要考虑基层人员的上升渠道,又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终身追责制度,确保食品监管人员权责一致。二是扩大农村监管人才培训范围。建议省级部门组织监管人员培训时不仅局限于市一级,也要辐射到县级、乡镇级监管人员,以分片区培训、增加检查实战等方式,确保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简化考核。对相同类型的文件、数据、报表、总结合并考核,简化考核内容,突出业务和专业能力考核,适当分流一部分城市创建等工作任务,让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时间,能学习,更专业。

(二)整合资源,统筹食品检查工作

一是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倡导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形成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消费全链条全过程追溯体系,规范农村经营者进货渠道检查和台账记录,对票证的开具、使用问题给予及时解答,增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联防联控机制,网格化、信息化农村食品监管,打破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数据壁垒,畅通全链条监管衔接,让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要求有抓手。二是综合利用检验资源集中抽检。对于财政紧张的农村地区,可整合检验资源,几个县(乡、镇)集中进行食品抽检。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导,采用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农村商超、临时集市的食品跨地区抽检;增加跨地市异地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的次数,重点检查特殊食品、冷藏冷冻食品、进口食品、农家宴以及农村教育机构的食堂;检验检测、行政监管信息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广农家宴申报制度,明确主办方为第一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对各类农村食品监管人员、监管对象分类多样化宣传。鼓励成立农村流动厨师协会组织和农民食品监督志愿者,加强农村食品、餐饮等行业管理;由省级、市级监管部门指导基层利用传统节假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农村中小学中开设食品安全常识及公共卫生课程,引导孩子从小树立食品安全大局观;鼓励保险机构为农村集体聚餐开设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


作者: 蚌埠市农工党员、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