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可有效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质量,加速中小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为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提供强劲支撑。我省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下,大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示范模式、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建设、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平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短板,制约我省大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大中小企业融通示范模式较少。目前安徽省着力建设了一批科技基础设施和产业创新平台,涌现了一批如华米科技、伯特利、埃夫特、国盾量子、淘云科技等行业领先创新型企业,背后支撑的是小米系生态模式、奇瑞系产业模式、荣事达双创模式、中科大系高校孵化模式等典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模式,但至今仍未能将上述模式的全面、科学、详实的发展路径等形成示范案例,供全省行业界、企业界、政府进行展示参考学习。
二、国有企业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中行动迟缓。我省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重点行业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2020年安徽国资监管企业营收破万亿,利润总额破千亿。因为机制和体制问题制约,安徽省国有企业虽拥有丰富的创新要素和资源,但释放严重不足,阻碍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规模和步伐。
三、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发展缓慢。目前我省有两批共计七个实体经济开发区被认定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有力提升了全省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但是由于数量较少,种类、示范性和带动性不足,限制了地市各载体市场化专业服务水平,不利于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和质量。
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平市场环境不够充分。如政府采购定向支持政策,包括业绩、资质以及荣誉等招标评标办法至今实行差别对待。大企业或政府采购中信用担保成本较高,投标及履约保证可选择方式不够丰富,例如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已将低廉的保险等渠道纳入到投标及履约保证选择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投融资渠道方面,获得支持的方式仍有限,安徽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模式在十六个地市推广上,仍存在未推广普及、不够持续等问题。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征集和凝练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示范模式。建议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整合地方政府、高校院所、专业咨询机构、部分企事业单位资源,尽快形成由政府进行组织征集示范模式,招标优选专业机构进行示范模式研究、凝练,并最终以课题成果或咨询报告的成熟案例形式,供全省乃至全国进行学习参考。
二、开展国有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行动试点。由有关部门结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明确机制和任务,在重点领域选择骨干国有企业结合示范模式,试点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模式。通过国企融通创新发展试点成果,配合国资在竞争性行业和战略性、垄断性行业的退与进,促进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最终达到以国企带动全社会重点骨干企业的创新要素(人才、技术、市场、供应链等)的融通释放。
三、多层次培育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建议出台培育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特色载体的政策。通过分别对实体开发区和孵化器载体进行培育认定,促进全省地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专业服务水平提升,以及调动骨干重点企业的创新创业资源融通带动高质量创新。有关部门在土地和金融政策方面,对培育期的实体开发区和企业园区载体进行倾斜。
四、营造面向中小企业友善公平的市场环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办法,政府机构应稳定和不断加大面向中小科技企业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占比,同时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等创新方式。学习沿海省份,将低廉的保险等渠道纳入到投标及履约保证选择中,进行全省推广和普及。加大财政及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安徽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模式的试点带动作用,加大在全省十六个地市的推广普及和持续稳定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资金供给,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合肥九益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