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避免大拆大建和资源浪费的建议
来源:江淮时报 2021-10-29 16:33:20 责编:曹昱 王悦

建言献策

实施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几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乡村面貌有很大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乡村建设违反客观规律。一是完成任务式的建设,村庄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没有从乡村实际出发,建设时序不合理,片面追求速度,缺乏重点方向,二是按城市模式建设乡村,流水线式的乡村建设,缺乏懂乡村的建设人才,设计借鉴抄袭,风格雷同、千篇一律的城市模式,失去乡土味;三是不管乡村自然脉络规律和资源禀赋,贪大求全,搞不切合实际的产业和华而不实的项目,重复建设严重。 

二、拍脑袋决策较普遍。乡村建设不按规划实施较突出,建设选址和建设标准,怎么建设等问题,随意性较大,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很多都是把领导的家乡作为重点建设,缺乏科学性。

三、资金浪费现象较突出。乡村建设的改水改厕、乡村道路、危房改造、产业扶持等,均有项目和补贴资金,但统筹不足,部门间没有形成整合力量,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刚完成道路及水电、卫生厕所的改造升级,未投入使用就被整村拆除,造成资金的损失和资源浪费。

四、强制农民上楼较普遍。当前建设用地指标超过50万一亩,基层推广增减挂钩缩村让地,过度压缩乡村空间谋取用地指标,以整村推进模式搞大拆大建,大量村庄被拆并。原有乡村院落格局变成兵营式多层住宅,甚至是十几层的高楼,冲击乡村传统生活方式。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不足,如出现停水停电或电梯故障,不能及时解决,必然影响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潜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较大。

建议如下:

一、尊重乡村特点,遵守客观规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乡村振兴,尊重历史、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培养乡村建设人才,重点投放建设资金。

二、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资金浪费。增减挂和缩村让地要符合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禁止基层违反规划随意拆并村庄,为了指标损害农民利益。统筹和整合所有涉农资金,避免造成浪费。重点打造一批特色乡村,优先建设有自然景观风貌和历史文化传承的村庄,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

三、谨慎建设高楼,禁止强制上楼。除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结合城镇建设外,禁止建设乡村独栋高楼,全面停止强制农民上楼现象。增减挂模式所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留出部分用于乡村产业,实现产业兴旺和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追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大拆大建及搞面子工程和华而不实项目的,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叶耀斌  九三学社社员、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