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办理是人民法院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指标,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近日,泾县法院顺利审结两起破产重整案件,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2020年6月15日,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泾县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泾县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担任两名申请人的管理人。案件办理过程中,泾县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合并破产重整,依照法定程序先后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表决权。
2021年10月11日,泾县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重整计划》(草案),草案以“注资盘活,剥离债务,有效利用资源、最大化保护债权人权益,适时增资扩股发展茶旅融合项目”为指导思想,通过改造提升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加工产业园,整合泾县茶制品行业资源,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并通过建设“泾县中徽茶旅文化交流中心”发展茶旅融合项目,拓宽销售渠道促进文化交流。
安徽中徽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通过破产重整盘活资产52303048.44元。相比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可将企业资产盘活和利用,将无形资产变现,增加可供清偿的财产,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大幅度降低共益债务,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从而达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效果。 (翟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