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郎溪县司法局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用“法律+”积极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法律+人才
培育服务基层的法律专业队伍
法律+人才,主要是从三方面培育服务基层的法律专业队伍。一是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立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层“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宣讲,直接面向农村提供法律知识。1560名“法律明白人”打造成农村法律宣传的主力军。二是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法律制度宣传与制度建设:培养人民调解员958人,做到村村有调解能手,解决农村民间纠纷。三是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法律志愿者,鼓励律师加入法律志愿者队伍,通过志愿服务,为农村提供优质免费法律服务。发挥定居农村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老党员五老人员作用,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扎根农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参与处理民间纠纷。
法律+治理
为农民和村委会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入村,不仅向农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也为村委会提供服务,帮助村委会解决土地征用、土地调整、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这既推动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又能帮助农村(社区)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高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探索,拓展了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公共服务的途径,以实际案例帮助群众了解法律的效用,促进法律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弥补农村法治建设欠账,而且可以追踪和评估制度实际运行效果,推动相关制度持续改进和完善。在法治乡村创建活动中,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有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法律+工作室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四化”水平
依托村委会,在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基础上,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为村集体和村民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政策咨询、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调处。依托村(社区)“百姓评理说事点”,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将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相结合,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及时、化解快速、稳控有力、处置得当”,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矛盾纠纷的激化。
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把整合的司法行政工作资源延伸到农村,为群众提供综合的基层法律服务平台,为村(社区)和村集体组织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通过日常工作的开展,提升辖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
法律+机制
参与社会治安统合治理
规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外观标识、工作流程和设施设备,向广大群众公布法律服务联系电话、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建立流动工作制,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随时找值班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充分利用现有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服务等资源,在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并参与调解民间纠纷,为村(社区)民办理公证、法律援助、诉讼等法律事项提供服务帮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收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法律+以案说法
让法律从普法小册子中走出来
对农民而言,普法工作与解决其实际问题相结合,才能取得较好成效。法律顾问通过以案说法,帮助农民进一步提高对法律实际作用的认识。这就使法律从普法小册子中走出来,进入农民的现实生活。针对农民群众的特点,充分发挥法律志愿者作用,通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法治宣传栏及上门走访等形式多样的手段,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以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依托,在全县村(社区)设立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在街道、院落、田间、地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同时利用手机短信、抖音、微信、微电影等新型宣传手段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素质。
法律+资源
构建两级法律服务体系
构建两级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将现有的援助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整合在一起,实行资源共享,打造“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便民性、公益性、专业性、统一性的工作原则,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证等为广大群众直接服务的职能有机整合。
为城乡居民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受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咨询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站。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全县全覆盖。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通过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养,让群众依法维权成为新风气,让法治为乡村振兴助力。(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黄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