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旌德县蔡家桥镇庆丰村的詹某某一行5人来到蔡家桥司法所反映,今年6月他们在邱某某负责的蔡家桥工地(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小工,工程于7月上旬结束,但完工至今邱某某某仍拖欠詹某某等人工资一万两千多元,詹某某等5人多次向邱某某讨要工钱未果,邱某某每次都称自己在马鞍山市,等回到蔡家桥时再结算。现在12月份了,春节临近,工人急需工钱回家过年,而且部分工人情绪比较激动,扬言工地过几天完工交接时要到工地上拉横幅和大广播宣传,表示不拿到工钱誓不罢休。蔡家桥司法所调解员得知事情经过,及时安抚工人的情绪,劝导其通过合法正当途径解决欠薪问题,不要一时冲动做违法之事。
调解员给农民工吃下定心丸,郑重承诺要妥善处理好这起劳资纠纷,不能让农民工既流汗又流泪。但是,调解员多次联系邱某某时,他均称自己在马鞍山,等回来时再说。调解员见此情形立马又去找到工地经理杜某,向杜某耐心讲解了《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并由杜某转达邱某某说明此事的严重性。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邱某某当天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工人们拿到了应得工资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感谢政府,我们终于拿到了工资,可以过一个安心的春节了”。(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