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六安市金安区开发区立新村小桥组的金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上土市司法所申请调解工伤赔偿纠纷。
原来,金某应许某(曹某的带班)之邀于2021年7月初到霍山县上土市镇某工地从事水电作业,在作业中不慎摔伤,造成腰椎骨折。7月9日,金某与许某签订协议,获赔2万元。这次,金某以当时没有想到受伤比较重费用不够为由,要求许某再赔偿8.8万元。
司法所指派调解员立即调解,调解员联系包工头曹某到场。调解员首先采取换位思考法,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然后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向金某及家人介绍工伤申请的程序、时限以及诉讼要注意的事项,向曹某说明工伤大概的伤残等级及需要赔偿的费用;最后从情理方面出发,阐明金某是家里的唯一劳动力,现在不能劳动,家里还有一个上学的孩子,特别困难,希望曹某从同情的角度多给予赔偿。
最终,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曹某再赔偿金某6.8万元,作为此事最终结论。金某收到钱后,激动地说:“我可以在家安心养病了,家里的生活也有着落了。”不慎摔伤“雪上加霜”,人民调解“雪中送炭”。(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