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背后的“蹊跷”
来源:彭婧 张旭 2021-12-28 17:17:02 责编:于迟

近年来,网络赌博行为层出不穷,一些APP平台“挂羊头卖狗肉”,以运营网络游戏平台之名,行开设赌场组织网络赌博之实,从而牟取利益。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刘某某等8名被告人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此次,他们开设赌场的方式与传统的赌博方式不同,而是将赌桌“搬”上网络。

2020年10月,被告人刘某某、刘某为开设网络赌博,积极与被告人胡某、吴某、张某联系,以8万元的价格从胡某处购买“923”手机游戏用于网络赌博并约定分成比例。同时以月工资5000元雇佣被告人刘某顺、黄某及李某、蔡某(均另处)四人,先后在某乡镇经营网络赌博工作室,运营网络赌博游戏平台,发展蚌埠、江西景德镇等多地网络赌博游戏下级代理,以每4650元1亿游戏金币的价格卖给下级代理,并按下级代理销售金额的20%返利给代理。“923”赌博游戏运营二个月左右,被告人刘某某、刘某为逃避打击,从被告人吴某处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319”赌博游戏用于经营,因经营不好,2021年1月底,被告人刘某某与胡某联系,将“923”赌博游戏改换成“F1”赌博游戏继续经营。被告人胡某收取费用1万元并约定双方按盈利30%-50%分成,截止案发,被告人刘某某、刘某非法获利14万余元。

另查明,为逃避打击,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告人胡某、吴某联系均使用小众聊天软件APP“MChat”,每次收取费用胡某与吴某均派被告人骆某与刘某某在淮南、蚌埠、凤阳高速路口见面现金交易,拿到现金后给骆某1600元或2000元好处费,被告人骆某非法获利6800元。

凤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八人犯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彭婧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