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围绕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全县各级各单位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制度,将宪法法律列入集体学法和自学的课程,中心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坚持和完善公务员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每年开展和参加法治讲座和培训2次以上。定期组织开展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意见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健全法治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每学期开展1—2次法治辅导报告。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
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各乡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培训2期以上。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引导职工遵纪守法。
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县、乡(镇)相关部门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两委”干部培训率达100% ,村(社区)组织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雇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建立农民工普法学校或农民工法治培训基地,开展常规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同时,该县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认真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服务科学发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法治寿县建设”等主题活动,使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王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