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来源:王帮成 2022-02-09 15:31:34 责编:齐晓迪

近年来,寿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组织机构规范化。实现县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大力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实现法律文书收发、执行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入矫宣告、集中教育、心理矫治、个别训诫等智能化。完善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25个乡镇全面建成社区矫正工作站,由司法所统一管理。同时,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

工作机制规范化。建立监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县社区矫正大队每月召开一次矫情分析研判会,做好社区矫正安全防范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制,逐级签署责任状,监管安全责任到人,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再犯罪。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违法违规、重新犯罪等,司法所在2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县社区矫正大队,并按要求开展脱管在逃社区矫正对象查找追捕。

日常监管规范化。严格按照《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加强与法院、监所的衔接协调,做好矫正衔接接收工作。县社区矫正大队每月开展一次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体教育学习,司法所定期组织一次集体教育学习,实现集中教育常态化。推行公益活动菜单式管理,公益活动菜单包括社区服务项目、场所、标准及对社区矫正对象完成情况考核等内容。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和手机定位系统,县司法局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截至目前,25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安装了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报告、宣告和训诫教育等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王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