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律师为信访人“指路”
来源:柏跃环 鲁娟 2022-02-11 10:52:02 责编:齐晓迪

近年来,寿县司法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百姓群众解难,取得了较好成效。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重大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涉法上访案件发生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的律师参与信访部门牵头召开的联席会议,为党委、政府依法处理涉法信访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建议,就有关部门如何做好上访人员的息诉息访工作提出合法建议,促进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处理涉法信访案件。

明确信访化解职责。在组织律师参与领导接访过程中,开展了律师诚信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检查、将信访接待纳入律师年度考核等工作,加强对律师的指导和监督。明确参与信访化解工作职责。律师接待信访人时,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陈述,认真解答,化解矛盾;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与信访部门沟通意见,不得随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结论性答复;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应提交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对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应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对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信访案件的,应及时向信访部门反映。同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明律师工作流程和保密纪律,将律师的接访与评优评先挂钩。

建立协调疏导援助机制。对需要通过调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程序解决的涉法信访案件,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依法处理,有力推动了“访、诉分流”,促进了信访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要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需求。对上访群众中的困难人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将受援群众转到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给予法律援助。(柏跃环 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