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乡镇司法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司法所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工作,建立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健全,并层层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以重点、集中、日常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学习“枫桥经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在征地拆迁、医患、劳资、交通、建设等领域的作用。指派专人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竭力化解信访纠纷。定期组织开展镇、村(居)干部和综治协管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从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同时,司法所结合自身职能,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广泛开展“双提升”、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王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