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多措并举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
强化责任意识。全体干警坚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各科室、各司法所继续发挥职能优势,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以局班子成员为组长的责任路段卫生清扫值班表,做好责任路段卫生清扫及相关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栏、创建工作宣传手册等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继续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