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有所呼 执行有所应
来源:刘冠群 2022-02-22 09:13:52 责编:于迟

2月13日,在濉溪县双堆集镇李圩村西肖庄(以下简称西肖庄)一名执行员在三名法警的陪同下,就地同西肖庄的部分村民开了一个讨论会,个别村民从开始的面红耳赤、大声争吵到最后的心平气和、握手称谢仅仅经过半个小时。

事情还要从20年多前说起。1994年农村土地新一轮承包期间,西肖庄村民小组(以下简称西肖村民组)抽取18亩土地作为科技示范田使用,当时分给村民甘某某6亩,肖某5亩(1998年因农用路占用0.5亩变为4.5亩。自1994年至2010年,每亩每年租金180元均是村委会收取。2011年至2012年,西肖村民组收取款项用于修路打井等使用。后经李圩村委会研究每亩每年租金变为400元。但自2013年以后,甘某某、肖某一直未能支付租金,经各方调解无效,西肖村民组提起诉讼。

2021年3月12日,经濉溪县人民法院判决甘某某、肖某分别返还其租赁的土地,并补齐所欠租金。判决生效后,甘某某、肖某未履行义务,西肖村民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9月1日,上述两起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员考虑到该案件涉及农村集体承包地,关系到村民集体的切身利益,如果案件执行不慎,将损害村集体、村民的利益,同时也会让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为此,执行员首先开展财产调查,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确保被执行人所欠租金不会被转移。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传票。经传唤,被执行人甘某某,肖某妻子朱某某到执行局。当事人对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的措施表示不理解,也不愿主动返还租赁的承包地。因甘某某年龄已过70,且身体不适,执行员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传唤被执行人对案件的推动效果甚微,执行员决定前往承包地现场勘察。到达现场后,执行员发现涉案土地均已种上新一年的小麦种子,找到案件当事人后,双方仍未能就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员当即决定回执行局向领导汇报案件情况。执行局高度重视该案件,多次开会讨论研究对策。就这样,一次、两次、三次,从土地位置确定到土地范围丈量,从土地返还意见到青苗处理意见,从甘某某的思想工作到肖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执行员前后近十次到达西肖庄开展案件执行工作。

开头的一幕就是执行员最近一次在西肖庄执行案件的情况,执行员在三名法警的协助下,到达被执行人肖某家中,肖某、朱某某情绪激动,执行员对其耐心开导,适逢刚过完年不久,村里还有不少村民没有外出务工,执行员提议就地开个讨论会,让朱某某自行邀请村里群众。没多会,在西肖庄中心位置,约有二十名村民围绕在一户村民家门前。在讨论会上,执行员对案件进行了概括式的梳理,对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措施作了具体介绍,对被当事人不理解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对村民的想法和提议指明了诉求的路径。短短半个小时,执行员通过现场释理明法,打消了被执行人的疑虑,得到了村民的认可。被执行人甘某某、肖某表示秋收后会返还土地,届时会再次支付新产生的租金;肖某履行完毕所欠租金,甘某某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涉土地纠纷案件达成和意。

近年来,濉溪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刘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