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干警追踪失信被执行人无果,公安部门通过系统查控,将被执行人车辆准确定位。2月24日,记者从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通过与公安部门隔空联动,成功让被执行人“现形”,执结一起罚金案。
倪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1万元。倪某未主动缴纳罚金,案件移送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倪某也一直查无所踪。
当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倪某出现在当地的某小学门口。于是,执行队伍立即集结出发,赶往目标地点,但却扑了个空。
事不宜迟,执行干警立即线上向公安干警寻求帮助,并将倪某以及目标地点的信息提供给公安。公安部门通过查控发现,倪某是开车驶离小学门口,通过确认了车辆的行驶路线。通过公安干警和执行干警隔空联合作战,终于锁定了目标车辆。
执行干警穷追不舍,循着车辆的行驶路线,终于找到了某小区,并顺利查到倪某住处。就在干警们进入倪某某住处后,才发现是倪某某前妻住所,并未发现倪某某身影。干警随后向倪某前妻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并通过其前妻电话联系上倪某,告知其拒执的法律后果。
之后,倪某前妻因担心孩子会因倪某的失信而影响入学,主动来到法院替倪某缴纳了罚金1万元,案件顺利执结。(汪玉芳 张彬 安徽法制报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