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司法局坚持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
严格标准推进建设。依托原县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接受困难群众的法援申请及接收和办理法援案件等。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优势资源,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依托村(社区)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法律顾问值班常态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治教育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按照“3+X”模式,高标准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纳入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8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在日常服务工作中,法律顾问主要按照职能工作要求进行站点式坐诊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各方面的受理、解答和处理工作。
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通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凝聚便民利民的思想和行动共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