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郎溪县司法局调解矛盾纠纷5500余件﹔法律援助1000余件;办理公证710余件;举办普法宣传活动200多场,居民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升﹔累计社区矫解矫312人、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318件;解除安置帮教156人,重新违法犯罪者人数为零……2020、2021年,在全省群众政法满意度测评中,郎溪县司法行政工作连续两年第一。这是一份请人民群众评议的答卷,情系万家,温暖民心。这是一份由人民群众书写的答卷,浸润民生温度,标注法治郎溪。
夯基础创一流 绘出司法所建设新蓝图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部署,以2018年郎溪县获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示范县为起点,进一步提升全县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层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管理水平及履职能力,进一步夯实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领导重视到位。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成立了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2020年-2022年)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县政府办拟文印发了《郎溪县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分批推进,三年达标全覆盖。
力量充实到位。县司法局将新招录公务员放到基层,将年轻干部充实到司法所,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招录社矫辅助人员、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多种途径为全县10个司法所共配备工作人员50名,实现一类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达到6人以上,二类司法所达到5人以上,三类司法所达到4人以上。
经费保障到位。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经费投入,司法所办公经费达80余万元。配备10辆郎溪司法电瓶车,解决司法所用车辆不足难题。投入100余万元为司法所办公设备进行了添置更新,积极推进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向司法所延伸,投资30余万元开通了10个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建机制促规范 法治政府建设见实效
依法行政制度逐步健全。去年筹备市级立法调研座谈会1次,完成省、市立法征求意见10次。涛城镇政府争创成为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平司法所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年完成人大立法征求意见45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的若干意见》,开展涉及《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地领域等方面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宣布失效1份、拟修订3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年共计制定出台5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重大行政决策明显完善。贯彻执行《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其纳入年度机关集中学法内容。制定出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相应程序。去年共审查决策事项76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61件,其中因程序不到位而提出不予通过审查意见13件,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
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制定出台《郎溪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县、乡、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做到了全覆盖,十字镇、涛城镇还分别专设了法律顾问团。县政府法律顾问全年累计提供法律服务达200次以上,其中行政决策审查率达100%。县直部门、乡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均能做到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参谋职责和审查义务的切实履行。
行政复议应诉改进规范。摈弃“就案办案”方式,充分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找准矛盾焦点,促成当事人撤回申请,有效解决了行政争议。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起,其中以改变“就案办案”方式促成和解5起,真切化解行政争议。在2020年度全省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中,我县得分位居县级政府第三名。制定出台《郎溪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健全与人民法院开庭出庭情况提前通报制度,建立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提示机制。去年行政应诉案件31起,共计参加庭审24次,向县直部门和乡镇送达《出庭应诉提示单》19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次,出庭应诉率达100%。
行政执法监督有机盘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共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72份、行政许可案卷69份。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均及时向承办单位进行反馈,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升执法办案质量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结合案卷评查,完成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出91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责事项。制定《郎溪县2021年〈行政处罚法〉培训计划》,分别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旁听庭审、主题沙龙等活动。集中学习活动组织36场次,执法实务交流研讨举办2场次。县司法局提前介入争议协调,累计协调有关单位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领域的争议事项共计9项,案涉争议得到全部解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成效显现。
学党史办实事 开创社会治理新格局
多元化解纠纷显成效。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交调对接”等多项联动机制。加强“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设立“百姓说事点”96个,开展法治宣传644次,法律服务受众255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264条。深化“标准化调委会”创建,设立“标准化调委会”96个,并成立了交调、医调、物调、商调、婚调、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入驻郎溪县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跨区域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推进“一地六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发展。完善细化“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两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结949件,完成102.1%。
公证便民服务出实效。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以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零跑腿”多渠道办理公证事项。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62件,其中涉及政府、民营企业类公证类服务116件。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普法依法治理精准发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郎溪建设规划(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在全力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中提供法治保障活动的实施方案》,律师完成联系民营企业74家,撰写法治体检报告12份,梳理法律风险点74个,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87条。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草案)》。
重管理守底线 织牢矫正对象安全网
坚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底线,落实了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为平安郎溪、法治郎溪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每季度联合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扩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网互通、信息共享范围,全面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给予训诫8人次,警告20人次,治安处罚3人次,提请撤销缓刑5人。
规范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依法成立郎溪县社区矫正委员会。10个镇和经济开发区以镇长为组长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制发《郎溪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郎溪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郎溪县社区矫正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等制度机制,厘清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司法局成立了三个社区矫正管理中队,打造社区矫正监管新模式,实现机构建设专门化、执法队伍专业化、监管教育社会化,凸显社区矫正工作的刑事执行法律地位,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抓实教育整顿法治化建设。一体三位严部署。召开动员部署会、分析研判会。逐人逐案大筛查。严格落实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针对8类重点事项,建立基本信息台账,逐人逐案开展地毯式“大起底、大筛查”,做到整治目标、工作责任、人员底数、问题隐患“四清”。一案四评补短板。紧盯入矫前调查评估、日常监管、违规失范、脱管失控等内容,针对性开展司法所“自查自评”、社区矫正中心“督查点评”、兄弟单位“交叉互评”、重点案件“提级研评”,全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自查自评矫正案案卷417卷,社区影响评估案卷338卷。
满意度的背后,有一位位有担当有理性更有人情味的司法干警,有一幕幕暖心的纠纷调解,有一次次法治宣传,更有一个个隐没在人群中守护和谐稳定的“司法蓝”……(郎溪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