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寿县司法局多举措,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技能强的调解队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对全县调解员进行新一轮的推荐和选聘工作,注重年龄结构,吸引更多的热心调解、热心公益的退休法官、检察官、教师、社区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加入调解员队伍,努力培养一支爱调解、会调解、能调解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建立三级培训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培训制度,县每年、镇每季度、村(社区)每月组织一次调解员集中培训班。在培训内容上,侧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不断丰富调解员的调解经验。在培训形式上,侧重业务交流、案例分析、集中授课、巡回演讲、观摩庭审等,不断增强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化解能力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基础。
健全人民调解员考核机制。制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成立考核考评工作小组,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考评,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注重以评促建,定期进行考核结果反馈,总结典型工作经验和方法,回顾整改不足,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员行为和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业务水平。
完善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按照省司法厅《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细化调解员日常管理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切实形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工作有序的良好环境。加强专职调解员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健全专职调解员个人信息档案,对考试、选聘合格的专职调解员定协议、定岗位、定职责,确保专职专用,提高调解队伍稳定性。以调解队伍为依托载体,让“调解优先”真正得以体现。(柏跃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