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严把“四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
来源:王帮成 2022-03-08 09:20:21 责编:齐晓迪

近年来,寿县司法局严把社区矫正“四关”,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安全稳定目标。

严把审前评估关。县社区矫正大队对委托社区影响评估的案件,指派司法所实地走访调查,详细了解被告人或罪犯的家庭成员、居所、家庭收入、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等情况,形成调查意见,报县司法局审核。

严把交付接收关。对适用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核对法律文书、 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开展入矫谈话教育。对于法律文书不齐全等情况,要求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在法定期限内补充完善。

严把矫正实施关。成立有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自愿者、监督者等组成的矫正小组,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分期分类分级管理并适时调整。严格实行电话汇报、书面报告、集体教育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相应处罚。

严把矫正解除关。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满前三十日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等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意见,并于矫正期满当日,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档案,组织专人核对整理,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规范化标准,然后报县局审核存档。(王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