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司法局建立四项机制 保障“一改两为五做到”落地落实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水平和效果,郎溪县司法局建立四项机制保障“一改两为五做到”落地落实。
建立两个责任协同机制。县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对标对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驻司法局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同级监督,主动开展到所调研,协助县局强化作风问题执纪问责,激励党员干部改作风、敢担当的创业精神。
建立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对困难群众、企业进行主动上门走访,聚焦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听取群众和企业的建议,以“拉家常”的形式增进与群众和企业的感情交流,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形成勇于担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贯彻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加强企业法律服务保障,组织律师、法律顾问开展“新春访企 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活动,促进郎溪县经济发展开拓新局面。
建立正面激励反面警示机制。深挖“两为”先进事迹,选树“双招双引”等工作典型,在全线司法行政系统推广先进工作经验,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严肃查纠“六个不”问题典型,以司法行政系统“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对作风问题严重的进行点名道姓批评和追责问责,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黄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