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疫”线 情暖刑满释放人员回家路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4-24 09:58:49 责编:于迟

最美的路,是回家的路。可当刑满释放遇上疫情防控,顺利“回家”成为困扰部分释放人员的难题。

陈某某,1985年出生,安徽淮南人,进城务工期间受他人引诱染上了毒瘾。为了获得毒品吸食,陈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一包冰毒,并分出一半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在被公安机关发现吸食毒品并传唤后,陈某某主动供述了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向其贩卖毒品的上线。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同案犯上诉期间,陈某某刑期已满。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根据法律规定,拟将其释放。经联系发现,陈某某家住淮南,父母在扬州打工。受疫情影响,陈某某的父母无法到合肥来接其回家。出于对陈某某的人文关怀和对社会的责任感,合肥中院刑一庭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市防疫办联系,经与淮南市相关部门对接,找到了陈某某老家淮南市潘集区夹沟镇鸽笼村的工作人员,做好了后续的各项安排。

4月21日,陈某某释放后,在合肥中院工作人员的护送下,坐着警车踏上了回家之路。行驶近百公里,在高速公路淮南东出口处,合肥中院工作人员将陈某某顺利交接给淮南市防疫工作人员,陈某某激动地对合肥中院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次日,陈某某的家人打来电话,告知陈某某已经安全到家,目前在隔离点接受检查,后续生活已经得到妥善安置,并对合肥中院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衷心感谢。

疫情无情人有情,合肥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用真情铺就刑满释放人员回家路,彰显了法院干警的温情与担当。(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