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追回欠款,这些钱我自己足足要了近3年,真是非常感谢……”5月13日,申请人周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周某将一份结案申请书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
周某经营门业生意,李某经常到周某店里购买门。后来,经双方结算,李某尚欠周某货款8000元,该笔货款经周某多年催要未果后提起了诉讼。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支付8000元的义务。
案件立案执行后,由于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执行法官来到李某所在户籍地进行调查。在向当地村干部表明来意后,村干部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执行法官当场便与李某取得了联系。
5月13日,在执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李某主动将8000元欠款支付给了周某。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