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近日,寿县社区矫正大队驱车50多公里,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里,入户为一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报到及宣告手续。
由于该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偏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不能履行正常入矫报到和入矫宣告手续。寿县社区矫正大队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驱车前往该社区矫正对象家中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工作人员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对其身份进行了核对、采集了基本信息、并进行了入矫谈话。工作人员现场宣读了社区矫正告知书及宣告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强化在刑意识。工作人员与该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进行了谈话,要求家属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让其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为后期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此次特殊的入矫报到和宣告仪式,彰显了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关怀,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格规范及依法监管。(蔡瑞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