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四举措开展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来源: 蔡宜泽 吴胜 2022-05-23 09:40:27 责编: 武长鹏 余红霞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蒙城县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高度重视。新《条例》颁布后,县民政局立即制定宣传方案,将新《条例》学习纳入机关集中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结合开展的地名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清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以来消失地名、更名地名、数字地名,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条例》对地名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做好地名管理新老衔接。

组织学习。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新《条例》精神及有关解读,下发学习资料,要求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发挥职能作用,讲好地名故事,维护打造好城市地名名片。

广泛宣传。根据《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县民政局制订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单位和村(社区)现有LED显示屏幕等播出平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积极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印制宣传海报,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以及重点单位的公示栏、出入口、巷道的显眼位置广泛张贴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集中宣传《条例》知识内容,进一步强化全民参与,让保护地名意识深入人心。协调县广播电视台,通过村村通广播,向全县群众讲解《条例》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的重要举措,更具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认真贯彻。县民政局积极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的行政审批权限由民政部门转移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动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标识破损、字迹模糊、汉语拼音拼写不规范等问题的修复或更换。谋划城南新区门楼牌编制安装二期项目,满足城南新区居民和企业需求,提升门楼牌安装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蔡宜泽 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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