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司法局对在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给予表扬,这是2020年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寿县首次对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表扬奖励。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在今年寿县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表现突出,充分展现了其善良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正面的引导作用。为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和奉献行为,寿县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王某某给予表扬奖励。(刘永利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