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司法速度不断提升
来源:濉溪县人民法院 2022-07-08 15:57:35 责编:于迟

6月24日,濉溪县人民法院道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席上只有一名审判员进行庭审活动,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

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司法速度不断提升

2021年8月,原告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被告时某无证驾驶的无牌铲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以及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时某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拨打时某电话,均无人接听。法官便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措施,仍无法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直接送达文书困难,于是在征询李某的意见后,确定以公告方式向时某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法官庭前阅卷后,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义务明确,但因需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决定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

庭审中,法官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等庭审环节,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于当天宣判。

濉溪县法院道交法庭在《民事诉讼法》出台后积极适用,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并对照新法依法进行公告送达,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濉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