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黄湾乡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夯实法治之基,助力乡村振兴。
驻梨园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乔江说起今昔变化,深有感慨:“以前,我们村是贫困村。后来,我们村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通过发展特色种植、鼓励就业创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千方百计提高群众收入。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7余万元,顺利实现贫困村出列目标;2020年达到50.3万元,成为经济强村。致富路上正走得起劲,大家都关心好政策能不能持续下去?这不,乡村振兴促进法给我们吃了定心丸。”
村民富了,集体经济壮大了,矛盾纠纷也多了起来。大多涉及土地承包、宅基地、婚姻家庭、借贷等法律疑难问题,村民们关注度高。该乡根据村民需求及时将乡村振兴法治课堂、矛盾纠纷化解、涉农法律咨询等纳入到法律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该乡结合“江淮普法行”法治进乡村活动,依托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建设法治宣传栏、绘制法治文化墙、开展文艺汇演等方式,用漫画、以案释法、法律小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重宣传乡村振兴法、物权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营造出浓厚的学法、懂法、用法氛围。
“保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这是黄湾司法所负责人张潘的经验总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乡规范法律援助流程,实施部门协调配合。由司法所牵头,协调综治办、信访中心等部门,在全乡7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法律援助网格员,实现援助信息交流与共享,形成完善的村镇两级法律援助体系。
同时,黄湾乡畅通援助渠道,规范卷宗管理。司法所落实专人负责法律援助的接待、咨询、受理、案件分流、跟踪、回访等工作,详细登记每例法援咨询案件。同时,援助案例卷宗做到格式统一、材料齐全,保证卷宗真实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提高法律援助的规范性。2021年,该乡提交申请并成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
“推行法治文化,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这就为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法治之基。”黄湾乡政法委员查磊说。(葛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