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姐!你反映的移民安置房至今还没有交付的情况,经我们了解,是由项目施工企业资金短缺造成的。不过你放心,经过我们协调相关部门,已约谈代建方项目负责人,现在施工企业已进场作业。下一步,我们将跟踪监督,尽快完成你户安置房建设,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我相信你!你们为我家这事操心了这么久,我记着呢!”8月16日,凤阳县黄湾乡人大代表陈长春正在吴窑村入户走访,他耐心地向来访人解释着。
这是黄湾乡人大成功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黄湾乡人大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选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排查调节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发展。
组建队伍,开展入户走访。该乡成立了由人大代表、乡村干部、维持专干等共同组成的矛盾纠纷摸排小组,制定管理办法,并注重选配熟悉法律知识、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大代表担任调解员。针对前期摸排出来的线索,代表们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加强学习,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该乡人大利用人大代表活动室不定期组织代表开展矛盾调解学习会,着重学习法治建设、调解办法、社情民情等相关知识。同时,邀请司法、综治工作人员采取以案说法、交流经验等方式,提高代表们运用法律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代表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生工程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充分利用开展文体活动之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主动作为,拓宽服务领域。人大代表主动上前,以各村(社区)代表活动室为平台,发挥“乡土情”“人脉情”和“和事佬”的作用,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服务,有效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代表们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将群众提出的民生问题、诉求和要求,以意见、建议的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起到下情上达的作用。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该乡人大主动对接职能部门,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乡人大安排1至2名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并对整个调解过程进行监督,以外部监督的方式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督促职能部门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葛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