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不惧“烤”验 执行攻坚势头不减
来源:李媛媛 2022-08-23 17:32:24 责编:于迟

烈日灼灼,暑热难消,攻克执行难的决心不减,8月18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五场,迎战“烤”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迫于拘留威慑速还钱

“法官不要拘留我,我想再跟申请人商量商量……”送拘前的核酸检测现场,被执行人曹某主动请求法官组织调解。

2017年9月,周某将其自有挖掘机租赁给曹某,在曹某承建的乡村道路工程上使用,双方约定使用费为每小时110元,2018年10月租赁结束,结算后,曹某向周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到周某小挖工作时间为450小时整,110元每小时,共计49500元,已付12000元,剩余37500元于2018年底结清。欠款到期周某多次催讨无果而诉至肥东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曹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躲猫猫,一赖到底。执行法官沈建国拿到案件后立刻组织执行,虽标的额不大,但面对拒执行为绝不手软,多次与申请人上门查找,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很快,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发现曹某位置,立刻带领法警前往,依法将曹某拘传至法院。法院羁押室内,沈建国法官一直向曹某解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希望曹某尽快履行减少损失,曹某态度强硬,“就是没钱!”法官最终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带领曹某做拘留前的核酸检测途中,法官还在耐心劝说,但曹某始终无动于衷。在核酸检测点,做完核酸的曹某听法官说要带其拘留体检,突然态度大转,面对动真格的法官,曹某终于意识到事情严重性,请求法官不要拘留,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商量还款并先履行15000元。最终,在执行法官沈建国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曹某当场通过微信给付首期15000元费用。

替人担保被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黄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肥东湖商村镇银行借款17万元,借期一年。陆某、胡某夫妻作为担保人,三人与肥东湖商村镇银行签订《个人保证借款合同》,约定陆某、胡某为黄某的17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发放借款后,黄某按约支付利息至2021年10月后即不再支付本息,欠付本金169866.7元。银行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肥东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黄某返还肥东湖商村镇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陆某、胡某对黄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黄某四处躲避执行,陆某、胡某也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电话不接,传唤不到。“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开始以来,执行法官宣扬及书记员薛康多次上门查找、蹲点,网络查控毫不松懈,并先后冻结黄某、陆某、胡某银行账户及网络账户。

迫于执行威慑,陆某、胡某终于主动露面,但二人对担保理解有误,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不应当被强制执行。宣扬法官耐心向二人释法明理,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本案涉及的就是连带担保,依据《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法院判决二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可以向陆某、胡某主张全部债权并对二人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陆某、胡某二人终于意识到连带责任担保的严重性,虽懊悔不已,但同意筹集资金履行剩余执行款,在与银行达成履行方式和期限后,银行撤回了执行申请。

此次执行行动清晨6点30分开始,共出动42名干警,8辆警车,截至下午3点,肥东法院共上门走访20余处,拘传6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2辆,达成和解11件,成功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129万余元。(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