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财政局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采取多项有效的新措施,不断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机制,适时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研究乡村振兴有关工作,传达国家和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宣传有关政策,细化具体措施,统筹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足额筹集、分配、及时拨付衔接资金,加强衔接资金监管。2022年合计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79万元,涉及项目68个,开通衔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截至10月份,合计拨付衔接资金8410.82万元,拨付进度达86.01%。根据乡村振兴确定的建设任务,逐条梳理,对照县级预算、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及国有企业融资资金建设内容,明确资金来源,谋划和提出资金支持措施。
强化资金统筹。为了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该局始终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级可用财力在保障职工工资、基本运转、民生工程等支出后,结合该县乡村振兴任务工作实际,将各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均纳入整合范围。切实做好整合牵头协调工作,起草整合方案,完善联络员工作制度,多次主动召集相关单位、内部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加强工作沟通,了解掌握整合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解决问题,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驻村帮扶。局党委选派4名干部驻村工作,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前沿作用,搭建县财政局和村“两委”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力协助村“两委”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同时,县财政局积极为驻村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定期听取驻村干部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