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结合“三比三创三争”活动,泾县医保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拓展医保经办服务下沉的广度和深度,将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前移至院端,自11月1日起,全县有门诊慢特病认定专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门诊慢特病就地认定工作,这是该局继创新门诊慢特病“五早”管理服务机制以来又一项新举措。
明确相关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规定了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
扩大专家范围。扩大门诊慢特病认定专家范围,由原先基本医疗保险专家组专家35人扩大到全县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承担认定工作,方便参保患者就地申请就地认定,缩短评定时间,保障参保患者待遇享受最大化。
缩短认定时限。缩短门诊慢特病认定时限,由之前每月组织专家集中认定一次,增加为就地按需认定,对有门诊慢特病认定专家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认定;对无门诊慢特病认定专家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转送到有认定专家的医疗机构,由其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认定,真正实现医保服务“就近办”。
完善后续服务。专家完成认定后,及时将认定结果和认定材料反馈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其及时将信息录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确保参保患者在申请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未达到认定标准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将认定材料退回,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施春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