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提、强、快、严” 落实职工生育保险新待遇
来源: 郑蕴 2022-12-07 21:33:12 责编: 聂梅

为充分发挥医保力量,泾县医保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多举措落实生育保险新政策,确保待遇按时精准实施,全力促进全县生育率提高。

提待遇。根据关于调整《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宣医保【2022】18号文件精神要求,顺产定额由1000元升至2000元、难产定额由1400升至3000元、剖宫产定额由2400升至4000元,已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强宣传。组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及时在微信公众号、泾县政府网等平台、微信工作群进行宣传,同时通过在窗口发放宣传手册、详细解读新政策变化内容等途径,提高参保职工对该政策的知晓率,为提高生育率充分发挥医保力量。

快执行。在政策落实之前,工程师积极在省医保平台系统中及时进行内部生育结算测试,并在微信工作群中,协调解决医疗机构、经办窗口相关问题,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严监管。针对生育零星报销单据,严格规范待遇支付流程,坚决执行支付程序,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待遇审核工作,同时在审核过程中通过数据排查,针对有问题的支付单据进行上门稽核,严格检查参保人员的情况,确保基金支付安全。

2022年11月新政策执行以来,共有28人享受新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万余元。(郑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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