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蚌埠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对标全国先进、争创区域一流、争当全省标杆”年度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先后获评“七五”普法工作全国先进单位、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文明接待室”。
心中有党 提高政治站位
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在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把检察履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
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心拥护“两个确立”。
▲防范养老诈骗,检察在行动
服务中心工作。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服务“六稳”“六保”,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推进法治蚌埠建设。组织干警前往学校、社区、村镇、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延伸检察职能,拓展服务平台。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队持续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电信网络犯罪323人,提起公诉674人。有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900余件刑事案件逐案排查,移送涉养老诈骗线索3条,提前介入侦查4件1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2件7人,批准逮捕6件12人,提起公诉3件9人,立案监督1件1人,制发检察建议6份。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执法共同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狠抓队伍建设。注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专家授课、参加轮训等多种形式,全市检察干警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和职级并行改革以来,通过科级干部选任、职级晋升、公务员遴选等多种方式,干警的工作干劲得到进一步激发。
心中有民 忠诚履职尽责
全力推进法治蚌埠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守人民立场,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认真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主动与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劳动监察、法律援助机构等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2022年上半年,支持农民工起诉193件;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共1008件次,开展回复答复1909件次;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8件涉法涉诉信访件,严格实行“清单+闭环”管理,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充分运用听证、案件评查、司法救助等措施,推进情理法融合,实现案结事了。建立“12345民生热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聚焦群众“急愁难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50余件。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持续推进“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全市检察机关以深化“府检联动”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市域综合治理,推深做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全国首推“市级检察长兼职市级河湖长”工作机制,检察监督深度融入市河长办常态化工作。今年以来,联合淮河水利委员会、蚌埠市级总河长常态化巡查河湖9次,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淮河堤顶集贸市场、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怀洪新河违法建筑等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北淝河跨界水污染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设立沱湖湿地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鱼苗50余万尾、螺蛳等10余吨。今年以来,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6件,制发检察建议274件。
多措并举传递“检察温情”。扎实推进“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持续提升工作质效,聚力打造接地气、暖民心的检察服务品牌,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坚持“能听证,尽听证”,2021年以来,开展公开听证354件,其中简易听证316件。开辟涉民营经济线索受理“绿色通道”,设置民营经济服务岗,设立检察服务站15家。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两个专项活动。提升救助规模与效果,坚持做实物质、心理、社会多元化救助。2021年以来,已救助232件,发放救助金302.6万元。
▲法治宣传进校园,呵护美好青春
“法润幼苗”呵护少年的你。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6人,起诉108人。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引导侦查取证113件。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市不批准捕涉罪未成年人52人,不捕率74.29%。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1人,不起诉率53.04%,附条件不起诉32人,附条件不起诉率31.37%。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全市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对涉罪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父母监护不当、监护不力发出督促监护令288件。
心中有责 发挥检察职能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锚定“对标全国先进、争创区域一流、争当全省标杆”的年度工作目标,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忠诚履行职能,捍卫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2022年1至9月份,全市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110件1871人,批准逮捕759件1099人;受理审查起诉2987件4464人,决定起诉2062件2977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共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8人,起诉8件43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13份,其中向市交通运输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的指导意见》,2022年上半年,不捕率34.81%,同比上升6.54个百分点;不诉率15.89%,同比上升3.52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36.73%,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提出刑事抗诉20件,纠正遗漏同案犯73人,监督立案率98.37%,监督撤案率98.98%,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采纳率100%。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2022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28件。受理支持起诉233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以“我管”促“都管”,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9件。
职务犯罪检察持续有力。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与监委等部门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筹备建立全市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积极推进检察侦查一体化,2022年1至8月份,全市两级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4件34人,提起公诉37人,受理和起诉数均位于全省前列。(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