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小金库”防治难点问题,不断强化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明光市财政局“六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常态化监管。
按照安徽省、滁州市决策部署,明光市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强化领导责任,做到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遵守执行政策,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明光市制定《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各单位按照范围全覆盖、层级要到底、内容无遗漏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全面摸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摸排工作负总责。全面摸排本级及所属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重点是易发多发领域和所属基层单位,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自查自纠。各单位认真签订《“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填写《“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撰写“小金库”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财政局。
各单位及所属单位每年年初要对“小金库”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填写《“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单位公示后,所属单位于每年1月20日前报主管单位备案,各主管单位将本单位承诺书于1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各单位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本单位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情况,包括单位自查、巡视(巡察)、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问题。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涉及人员组织处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组织人事部门;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移送纪委(监委)机关。
持续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单位每年定期向职工公开资产购置(出租、处置)、会议培训等经济业务事项。同时,向职工公开非税收入、会议费、劳务费、接待费、印刷费和采购支出等具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在各单位组织开展本级及所属单位“小金库”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常态化监管,常年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重点对有举报线索的、“零报告”或“不报告”的、易发多发的单位进行督导抽查。(曹昆标 李洁)